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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锦电缆因拖欠他人货车租赁费被告上法庭
线缆114商城 / 2016-01-05

 

 
      前不久,安徽恒锦电缆有限公司(下称:恒锦电缆)因拖欠他人货车租赁费被告上法庭,涉案金额为10万元。庭审期间,恒锦电缆坦言没有经济能力支付。
 
      公开资料显示,恒锦电缆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65号,主要经营电线、电缆、电源线不可拆插头、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玻璃深加工、销售。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8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刘海堂。
 
      本案中,被拖欠人名为凡俭露,据他介绍,双方在2013年9月13日签订一份汽车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2013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13日,双方约定租金为每半年50000元。2015年10月8日,经双方结算,确认恒锦电缆共欠其租赁费10万元。
 
      尽管凡俭露多次催要该笔欠款,但恒锦电缆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最终,凡俭露将此事诉至法院,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拖欠凡俭露10万元租赁费用一事,恒锦电缆供认不讳,也愿意解除双方租赁合同,但其坦言公司目前没有经济能力支付,希望能够分期付款,自今年12月份起每月给付1万元至付清。
 
      经审理,法院认为,恒锦电缆拖延租赁费用酿成纠纷,应负全部责任,判令双方在2013年9月12日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于2015年11月13日解除;恒锦电缆应在5日内一次性还清所欠租赁费用10万元,不然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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