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敷设电缆引发火灾 供电公司被判全责
近日从法院获悉,某供电公司采用明敷方式架设电缆,导致李某某轿车行驶在明敷电缆时导致电缆短路故障引发火灾,致使李某某车辆被烧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判令某供电公司赔偿李某某损失49500元。
据悉,2016年10月,李某某驾驶轿车行驶至连云港赣榆区某路段时,发现车前方有光亮,遂停车准备下车查看,谁料车辆前头突然起火,李某某弃车逃命,并拨打119报警。后经消防大队认定,一条明敷在地面上的电缆发生短路故障引发火灾,该事故给李某某造成损失49500元。
经调查,该电缆由某供电公司为某社区架设的养殖塘口专用线路,直接受益人为程某某,该电缆采用明敷而未架空或深埋,线路年久老化短路自燃起火并将李某某车辆烧毁。
某供电公司在架设涉案电缆时未按“架空5米或深埋地下0.6米铺设”的规定予以架设,而是采取明敷的方式架设涉案电缆,李某某在正常驾驶其轿车通过某供电公司明敷在地面的涉案电缆时导致电缆短路故障引发火灾,致使李某某车辆被烧毁,某供电公司存在过错。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判令某供电公司赔偿李某某损失4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