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3月启动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进迅速,截至目前,共出台了十余个电改的配套文件,涵盖需求侧管理、输配电价改革、跨省跨区交易、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售电侧改革等各方面的内容。从试点范围来看,已有云南省等18个省份纳入了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已有32个省份、1个市(深圳)、1个区域电网(华北)纳入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尚未启动试点的西藏及华中、东北等也将于2017年启动,6省1市的输配电价已经获得了发改委的批复;已有广东、重庆等9个省份启动了售电侧改革试点;除了海南省外,其余省份均已成立了省级电力交易中心,两个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北京和广州)也已成立。基本上90%以上的省份纳入了试点范围。
